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保定市科技局:
按照《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2018〕10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对河北省软件工程重点实验室等9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建设任务验收,9家实验室均已完成实验室建设运行实施方案和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经研究,同意该9家重点实验室纳入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
通过验收的重点实验室要根据《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推进实验室的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依托单位要履行实验室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为实验室提供配套条件和经费保障,支持实验室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统筹本部门资源支持实验室建设发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2日